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