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相关证明材料系国外有关部门出具,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翻译认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5、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