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首先申请者持《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和身份证和户口簿、单位工作证明,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30日内,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然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张榜公布。
3、初审。
4、复审。
5、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1、廉租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
3、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9平方米~15平方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同城市存在差异)
4、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廉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1、供应对象明确。廉租房制度是具有选择性的社会政策,属于社会救济型福利,其保障特点是范围窄、标准低。只有符合各地方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才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
2、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其中,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先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再由其到市场上去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则是指产权单位按照规定,采取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的办法。
3、具有社会保障性特点,是政府主导性社会福利制度。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对保障对象和范围及享受标准作出规定,并建立合理的资金来源和筹集房源的渠道,同时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4、廉租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
5、廉租住房制度是具有严格资格条件限制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公开公平的准入机制、轮候机制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