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实习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公司可以与实习生约定两次实习期,如果是试用期的,只能约定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员工具备享受社保公积金的条件,公司方面可以为其购买社保公积金。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应在试用期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就购买社保公积金,否则属违法行为。若发现公司没有买社保公积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公司拒绝补缴,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政府管理机构举报处理。
员工在符合购买社保情形,但公司方面不予购买,即可按如下方式维权: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关于公司购买社保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如下: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