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区别,劳务合同是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务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当然是否算工伤还要看是否在上班时间,你确定是在上班途中的话,用劳务关系的,只能算作是人身损害赔偿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事故 伤害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 发的 。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 工有 前款 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 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