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移出名单。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移出:
(一)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完成整改的。
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去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衡量应尽义务的大小等。如果协议中赡养人之间进行了类似的约定,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只能由被赡养人自行处分,在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便是其子女也无权进行处分。如果协议中有类似的处分,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
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
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5、赡养人不履行协议的,被赡养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赡养诉讼没有时效限制且收费较低。如果被赡养人经济困难,还可以请求缓缴或减免诉讼费用。如果老年人需要获得法律帮助,而自己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