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包括重新修订的《商标法》、《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本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原《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号发布)同时废止。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3日原交通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号)和2012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发〔2012〕762号)同时废止。
《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
十、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