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表;
(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且无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或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情形;
(五)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2张一寸免冠照片。
(6)县、分局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等样本。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