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晋中市榆次区城镇户籍1年以上(含1年)且在申报时实际居住满半年的居民;
2、无房或拥有私有住房(包括集体产权住房、自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19平方米;
3、未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的;
4、承租公有住房(政府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的,须出具退出公有住房承诺书;
5、低收入家庭未拥有私有轿车(残疾人专用车、基本农用车、三轮汽车、国产摩托车除外)、未进行工商注册的;
6、子女未选择进入高收费学校或出国读书,并未为子女购买各种保险的(学校要求购买的除外);
7、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的(作为家庭成员申请过保障性住房的,后因成家、离异等分户的除外)。
公共租赁任房的申请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1、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至少一方为榆次区城镇居民),以及离异、丧偶的家庭;
2、单身申请人是指中等偏下收入者须年满男22周岁、女20周岁,低收入者须年满25周岁的未婚人员;
3、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人为其本人,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