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者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平分厅进行填报。
2.受理:1个工作日内,经办业务员审核材料,并电话联系,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3.初审:经过审查完整性和正确性后,电话告知申请者。若不符合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申请者在网上可以查看补正状态或办理进度。
4.复核:材料符合要求,进入复核环节,1个工作日完成。
5.决定:网上录入材料符合要求,1个工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一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书,通知申请者领取文书;不予许可的,向申请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者通过窗口办事大厅提交资料。
2.初审:1个工作日内,经办业务员审核材料,并电话联系,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3.复核:材料符合要求,进入复核环节,1个工作日完成。
4.决定:材料符合要求,1个工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一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书,通知申请者领取文书;不予许可的,向申请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