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执业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资产。
二、办理机构
安顺市司法局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