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乡市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条件和手续
1.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6.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7.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8.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二、办理流程
1、申请: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