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高新企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所创办企业在高新区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地税关系在高新区;
(二)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或首次银行账户到位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实缴资本中,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0%;
(四)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五)创业团队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对技术、市场、经营、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已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不能申报启动资金资助,但可以申报房租补贴。
二、申请手续
1、人员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所在银行开设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