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刑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的,第一步是准确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是准确确定增加的刑罚量。
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基本犯罪事实包括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和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的步骤如下: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
(3)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可以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多个量刑情节与免除处罚情节并存时,应当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免除处罚。同一行为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得重复适用。
法定刑和基准刑的区别是: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基准刑则是一个量刑的处罚点。
基准刑,刑事术语,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基准刑是一种刑罚。法官在具体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犯罪人需要最先确定的刑点。然后根据是否有从轻、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最后确定判罚。
法定刑是指刑事立法中对特定犯罪规定的刑种及幅度。可分为:(1)绝对法定刑,即绝对确定刑罚的种类和范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刑法典曾加以采用,在现代各国刑事立法中则很少出现,(2)相对的法定刑,即规定几种可供选择的刑种和幅度,法官可以在此范围内自由裁量.中国刑法中的法定刑为相对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