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招即单招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高三单招即是高三学仔们在高考前被高校录取。
2、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
3、高校单招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4、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单招考试形式
1、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2、单招考试形式:
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其中文化统考科目为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所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两部分。试卷一为客观题,考生须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二为主观题,考生须在试卷上答题。
三、补充说明
高职单招可以考大专或者本科院校,不过一般是大专居多。有别于普通高考的是高职单招分为13大类而不是文理科,分别是:1.商贸管理类、2.财经类、3.政法类、4.师范教育类、5.文秘类、6.工艺美术类、7.旅游类、8.机械类、9.计算机类、10.电子电气类、11.建筑类、12.农学类、13.医学类。考生报名时选择一项作为自己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