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材料:
1、填写《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单;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4、已生育婴儿出生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5、结婚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收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