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投诉应该到办事部门也就是公安局办证中心投诉。
集体户口办理方式:
第一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
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需为成都市);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三者任选其一;
6、一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