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人在护照有效期内,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可以向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加注申请。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照片(近期正面2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背景白色,光面相纸,48*33毫米)的《变更申请表;提交相同规格照片3张。
2、提交所持的有效护照。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加注外文姓名的,须提交签证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公证材料等有关证明;
(2)加注或减少偕行儿童的,须提交持照人书面申请;
(3)加注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须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