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5、无精神病史
6、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7、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8、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中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1、护士执业、变更、延续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半身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