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提交互换土地的协议;
(2)集体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文件;
(3)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