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3.无特殊情况换发证件10个工作日签发,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签发。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