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1号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决定内容(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八条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的,应当出具相应的风载、荷载实验报告以及原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