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离职证明,申报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2、若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申报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的,允许参保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保关系。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其累计工龄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不得申请医保中断不补缴,否则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认定。
成都社保卡电话挂失号码为028-12333。挂失成功后,社保个人账户将被自动冻结72小时,参保人员只需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件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医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