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地点是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地址在绵阳市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
3.租住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1.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
2.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
3.离休、退休的
4.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境)定居的
8.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2、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3、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4、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