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麻章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材料
一式一份,签名盖章。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交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超过10人,可直接提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
盖章。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分别提供。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
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网络食品销售商提供,并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盖章,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供。
盖章,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盖章,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盖章,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需提供。
盖章,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提供。
盖章,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提供,许可证上经营项目含有“食品经营管理”项。
盖章,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食品经营管理单位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盖章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食品经营管理单位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盖章,办理甜品站需提供。
盖章办理凉茶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
盖章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盖章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盖章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单位提供。
原件备查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