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柯桥外来人口2020小学入学政策
1.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
4.父母在柯桥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二、外来人口
所谓外来流动人口,一般是指从外地流入城市,在城市中就业和居住,但不具备所居住城市户口的人。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已要求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将“外来人口”改称“流动人口”,使之更符合实际和顺应民意。这是北京市“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新闻发布会透露的消息。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目的千差万别,但最主要的是以就业为目的而进入城市。因此常常将他们称为“外来劳动者”(或“外来劳动力”)。法律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在“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在当地称为“常住人口”,以个体角度应称为“常住户口”;到本市县外的其它地方需申报暂住登记,被称为“暂住人口”,以个体角度则应称为“暂住户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