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是不能判决离婚后再分割财产的,法院判决离婚时,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也一关解决,如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未经诉讼,离婚后一方反悔或拒绝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实践中,多为一方拒绝给付房屋或者车辆折价款,或对另一方提出的房屋、车辆过户要求不予配合。
离婚协议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法院只有执行自己生效判决的义务,而没有执行当事人自行协议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协议要获得法律的支持,也必须在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那么争议来了,一种意见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不适用诉讼时效,理由是基于身份关系性质。另一种意见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履行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