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项目不纳入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确定负责人并于集会游行示威5日前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治安大队亲自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审查:经揭东区治安管理大队受理审查、决定,当距离活动举行时间不足5个人工作日时,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超出5日以上的,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
三、处理结果:经受理审查、决定后,公安机关于集会游行示威2日前送达决定文书负责人签收,不服决定内容,可于收到决定书3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