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丢失说明材料
结婚证遗失证明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具体登记结婚的时间及结婚证遗失的原因等,必要时可以加上经办人,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盖章。
结婚证遗失证明的开具是进行补办结婚证的前提,但是各个地方的情况政策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开具结婚证遗失证明、或者涉及到补办结婚证的纠纷时,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