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程序、支付标准:
1、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需持《专用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就医证)。就医时先累计自付年度起付标准额1200元,超出起付标准额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统筹金支付比例与住院相同。
2、参保居民与定点医院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统筹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院到医保局结算。
注:
1、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时,统筹金只支付发生在两个目录范围内、符合其鉴定病种的费用(特殊检查除外),超出鉴定病种和两个目录范围的费用不支付。
2、异地居住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由其社区或学校专管员将其资料上报医保局审核报销。
3、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为20万元,非学生类城镇居民3.5万元。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