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到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决定。受理后,材料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决定。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签发证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区自行取证或邮寄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前台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后台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上送上级部门审批。申请人符合法定形式,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并当场打印《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符合法定形式但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决定。受理后,材料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决定。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签发证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区自行取证或邮寄送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