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办理失业金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缴纳失业保险至少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当符合以上条件后,就带以下证件到所辖社区办理:在公司的解聘报备,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
二、领取材料
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
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
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4.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