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茂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路政管理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人民路17号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电白公路站路政股
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3.审查
(1)审核的要求及程序:
①审核要求:
——符合公路通行要求;
——设计参数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报告编制内容齐全、结论可信,建议可行;
——附件资料真实、完整,签章齐全。
②审核程序。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茂南公路站承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书面审查量化表》对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相关资料经初步审核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并说明理由,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总站分管领导审批。
(2)书面审查
4.决定
(1)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承办人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送达。承办人依据许可决定,印发相关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电白公路站路政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路政管理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茂名市官山三路138号大院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茂南公路站路政股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