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材料;2.县民宗局网上预受理;3.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需将材料原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县民宗局核对;4.县民宗局受理审核,到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内,或依现场情况定时限);5.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6.准予许可的,作出准予许可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权(2个工作日);7.送市民宗局备案;8.送达申请人;公示行政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递交申请材料;2.窗口办事员预受理(即时);3.窗口办事员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通知县民宗局来取申请材料或直接将材料交到县民宗局(当天);4.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需到县民宗局递交原件核对;5.县民宗局受理审核,到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内,或依现场情况定时限);6.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7.准予许可,作出准予许可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权(2个工作日);8.送市民宗局备案;9.送达申请人,公示行政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