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街道-105号,详细地址:一楼社保卡服务大厅。
1、《社会保险法》
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 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