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成效后买受人未支付价款,造成标的物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参与拍卖,需注册平台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勾选同意竞买规则,并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平台,否则其委托关系将不被认可。
拍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在线出价的方式参与竞买,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为杜绝串标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平台为所有竞买人赋予竞拍代码,竞买人真实身份不在网站展示,通过竞拍代码参拍。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对于有人出价的拍品,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时间结束后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在此期间内每有人出价再次顺延五分钟,直至最后一个五分钟内无人出价,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