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上查询
1.先登录成都社保查询平台(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3.进入后,点击“个人查询”——可查询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历史消费情况。
(二)成都医保电话查询
成都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8-87706670),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三)终端查询
1.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2.登录该终端有两种方式,一是插入参保人员社保卡,二是刷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
3.登录后主页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终端显示器右侧分别为“业务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四个页面。
4.该终端配置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功能,一是具备连续A4纸张打印功能,并可以套印红色印章;二是支持软键盘输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终端修改维护本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该终端还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自助设备上选取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缴费。
(四)成都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成都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
成都外来人口男年未满60周岁、女年未满50周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城乡职工医疗保险。
成都外来人口学生儿童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居住2年以上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此以外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青羊区社保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