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公章时,请带下列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
a、上级批文 或 主管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b、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2、工商企业单位:
a、《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b、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c、法人身份证原件。
1、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2、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3、两个章的用法不一样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一般财务章和法人章是一起用的,比如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会让单位留下预留印鉴(就是法人章和财务章)以备今后有业务的时候( 比如入支票,取现金,电汇等等业务都是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后去银行的)折叠核对用的。
一般对外的有法律效力的是公章,比如单位的证明等文件。但是对于增值税发票,公章就不可以,只允许用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账簿启用表需要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则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因为属于对外出具的报表。
对外开具的证明,关系函还有每月报税的财务报表等等都需要加盖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