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现工伤后,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进行工伤赔偿前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进行工伤赔偿时要根据工伤员工不同的受伤程度,具体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费用:
1、员工受到一般伤害,要赔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工伤期间的工资;
(5)交通食宿费。
2、员工受伤并达到伤残,要赔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工伤期间的工资;
(5)交通食宿费;
(6)辅助器具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员工工伤死亡,要赔以下费用:
(1)丧葬补助金;
(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3)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下落不明,区分以下情况决定工伤赔偿:
(1)员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2)员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