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各辖区市(县)局、分局治安部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一) 报名
1、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本辖区市(县)局、分局治安部门报名。
2、填写《保安员证考试报名表》。
3、提交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县级公安机关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等。
(二)审核
1、市(县)局、分局治安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开具《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
(三)政审
1、由申请人持《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受理报名的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后向申请人开具《保安员考试报名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3、按照国家规定交纳考试费。
(四)考试。
1、受理报名的公安机关上报市局治安支队确定考试时间。
2、受理报名的公安机关核发准考证,并负责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考证。
3、考试题目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发证
1、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核发保安员证。
2、市(县)局、分局治安部门及市保安协会通知申请人领取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