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市工商局(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3工作日法定期限:15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各分局所在地
联系电话:85916362
监督电话:85730761
1、办理条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2、所需申办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办理流程
4、办理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申报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表格下载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