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申请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7、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1、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已毕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唐山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3、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4、在唐山居住、就读或在唐山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唐山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