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持相关手续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便民服务室初审后到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
2.县残联根据残情鉴定结果报市残联审批后,办理《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证》返回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3.申请人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领取《残疾人证》。
1.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
2.双耳平均听力阈值大于50分贝;
3.失语、发声障碍、严重口吃等言语障碍;
4.肢体活动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以下疾病引起: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截肢、类风湿性关节炎、先天畸形、外伤等。
5.智力低下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者。
6.精神病患者经治疗一年不愈,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度者。
1.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
4.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5.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
6.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7.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8.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9.享受国家和成都市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不是,残疾证有有效期的,一般有效期为10年。若10年后残疾等级、残疾类别没有变化,带着二代残疾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重新办理残疾证,注意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如果申请人残疾情况加重,需要重新办理残疾证,申请人到乡镇或者街道残联重新填写表格,申请残疾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