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业务情形1:新设立企业冠县名称预先核准:1)冠省名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冠市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注册资本不受限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业务情形2:新设立企业集团冠县名称预先核准:1)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6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2)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82号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五、办理材料
投资者提交材料涉及签署但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东是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