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医疗费申报的形式包括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形式。生育医疗费办理咨询电话:028-877067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