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四、办理流程
收件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原件1份。2.专家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3.审查批复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