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登陆网址http://wsbs.gdnx.gov.cn/nanxiong/project/index?service=p;
2.申请人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报;
3.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5.窗口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办系统。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窗口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林业局林政股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县(市、区)林业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含实地核查),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组织审查,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权限的项目,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资料送国家林业局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取。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