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补办机动车号牌要收费,收费标准如下: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3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
1、身份证
2、驾驶证
1、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2、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内容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