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条件: 东莞市内所有水利工程。
东莞市水务局
10 (工作日)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21号
1书面申请;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意见;
3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方案;
4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补救措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