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国家也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所以高等学校是可以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的不同。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成人教育的对象顾名思义是成年人,一般实行非全日制教学。
普-通教育的任务通常由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称为普教性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校分为普-通基础教育学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专业教育学校,均实行全日制教学。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等;(普-通高职也属于普-通高等教育)。
专业教育包括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职业中等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包括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是与招收在职职工边工作、边学习的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相对而言的。普-通高等教育一般专指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办学形式主要有普-通专科、普-通本科,后来增加了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等普-通教育形式。五年一贯制由高职学院或者高等专科学校承担,三二分段制前三年由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后二年进入专科阶段,由挂靠的高职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承担。普-通本科由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举办,专科主要由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也承担一些专科培养任务。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没有颁发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的资格。
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